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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

2018年06月22日 16:29:51 访问量:353
1、创建文明城市对市容市貌
⑴ 规划合理,公共建筑、雕塑、广告牌、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,与居住环境相和谐,能给人以美的享受;
⑵ 街道整洁卫生,无乱张贴(包括牛皮癣)现象;
⑶ 公园、绿地、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。
2、创建文明城市对市民在公共场所道德方面
⑴ 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、随地吐痰、损坏花草树木、吵架、斗殴等不文明行为;
⑵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,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;
⑶ 影剧院、图书馆、纪念馆、博物馆、会场等场所安静、文明,无大声喧哗、污言秽语、嬉闹现象。
3、创建文明城市市民
⑴ 车辆、行人各行其道;
⑵ 机动车让行斑马线,车辆、行人不乱穿马路、不闯红灯;
⑶ 自觉保持交通畅通、不人为造成交通阻塞;
⑷ 车辆、行人服从交警指挥;
⑸ 在交通站点遵守秩序,排队侯车,依次上下车;
⑹ 禁止酒后驾车。
4、建立公共场所人际互助关系
⑴ 公交车上为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;
⑵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,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讯;
⑶ 公共场所主动帮助老、残、弱或其他需要帮助的人。
5、创建文明城市对市民的满意度
⑴ 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>90%;
⑵ 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>90%;
⑶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≥80%;
⑷ 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≥90%;
⑸ 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≥75%;
⑹ 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≥90%;
⑺ 市民种绿、护绿等公益活动参与率≥70%;
⑻ 市民对捐献骨髓、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≥50%;
⑼ 市民对本市的道德模范的知晓率≥80%;
⑽ 市民对本地网吧行业形象的满意率≥70%;
⑾ 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率≥60%;
⑿ 群众安全感>85%;
⒀ 科教、文体、法律、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>80%;
⒁ 家庭美德的知晓率≥80%;
⒂ 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>80%。
编辑:站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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